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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规律核查异常,揭露骗取财政资金线索

【情景概述】

        ****年,某审计部门对 H 高校设备采购情况进行了审计, H 高校设备采购情况是本次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组对各院系自行采购、自行管理、自行验收和使用的设备材料采购进行了重点抽查。审计发现,该校软件实验室个别教师及员工与供应商合谋编造虚假采购合同、伪造学校设备合同专用章,骗取财政专项采购资金200 多万元。审计查实后,将相关情况移交该校处理,引发“退赃潮”,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

        【主要技巧】

         审计人员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对此类设备采购进行查询和筛选,同时调阅相关财务账簿和凭证。一份支付采购款的记账凭证后附的软件测试合同引起了审计人员关注—合同甲方是H 高校通信软件实验室,乙方是某电子产品经营部,合同内容是甲方委托乙方对某软件开展性能测试。根据一般常识,开展软件性能测试应当具备高端的测试设备和相当的技术能力。审计人员通过学校财务系统进一步查询发现, 5 个月内 H 高校通信软件实验室与某电子产品经营部共签订了 62 份各类采购合同,支付采购款总额高达 232 万元。锁定疑点后,审计人员随即展开核查。

      1.查采购合同,证实造假。

       根据H 高校设备采购规定, 5000 元以以上 20 万元以下设备采购,采购单位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学校设备管理处备案,经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合同上加盖“ H 高校设备采购合同专用章”后报账;2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须由学校集中统一以招标方式实施。巧合的是, H 高校通信软件实验室与这家电子产品经营部签订的 62 份采购合同金额都在 5000 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按规定应该在学校设备管理处备案。于是,审计人员联系 H 高校设备管理处,带上 62 份采购合同前往查询。

      经查阅,发现这62 份合同均未在设备管理处登记备案,但从财务部门取得的采购合同上明明盖着“ H 高校设备采购合同同专用章”,没有这个印章,不可能顺利报账。审计人员请设备管理处对合同及印章真伪进一步鉴定,最终设备管理处从印油这一细节鉴订合同印章是伪造的,那么这些所谓的采购合同自然也是伪造的。审计人员随即请设备管理处出具了鉴定说明,取得第一个关键证据

      2.核查供应商身份,证实为无资质、无经营场所的“皮包公司”。

      根据事先掌握的H 高校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审计人员又请设备管理处通过学校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身份,结果发现该电子产品经营部未在学校采购网登记备案,根本不是学校认定的合格供应商。设备管理处对此出具了说明。

     审计人员到当地工商部门企业登记信息网上查询了该电子产品经营部注册经营地址和业主信息,实地查看发现无此公司,注册的业主也无法联系上。审计人员又要求H 高校联系“供应商”到审计现场接受质询,经询问“供应商”张某、金某,证实该电子产品经营部为张某通过中介机构借用他人信息注册登记的个体经营户,无经营场所,实际由金某控制运营。审计人员分别让张某、金某出具了说明。为避免惊动对方,此时审计人员并未就设备采购供应真假与两人深谈。

      3.核查资金流向,证实 H 高校通信软件实验室教师胡某等人骗取采购资金转移私分。

       通过前两个步骤的核査,基本可以确认H 高校通信软件实验室有关人员编造虚假采购合同套取采购资金,下一步的关键是核查资金最终流向。审计人员通过 H 高校财务部门取得该电子产品经营部收款账号,持银行查询函到开户银行取得其账户明细,发现该账户收到 H 高校付款后随即就将资金转出,对应关系清晰且转出对象集中;进一步査询转出对象账户资金明细及开户人信息,并将开户人信息与实验室人员信息比对,最终确认资金流入了 H 高校通信软件实验室教师胡某和工作人员沈某的个人账户,形成第二个关键证据。                  

        取得上述证据后,审计人员找到H 高校通信软件实验室负责人及胡某、沈某当面质询,面对强有力的证据,胡某、沈某不得不承认利用学校设备采购管理和财务报账漏洞(财务核报时未查询核实设备管理处登记备案合同信息),与张某、金某等勾结,签订虚假采购合同骗取采购资金200 多万元并转移私分。至此,本案例已形成完整审计证据链。

       【技巧评述】

        本案例的目标对象明确,即H 高校设备采购情况,尤其是该校各院系自行采购、自行管理、自行验收和使用的设备材料采购。本案例的取证技巧在于,立足审计对象的一般规律,从千头万绪的烦琐事项中发现异常;之后,紧扣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开展核查取证,并根据审计目标对象的业务流程和行为模式深入追索,直至揭示出核心问题、得出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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